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蘇建價函(2013)54號
關于對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
無錫市工程造價管理處:
根據蘇價服(2004)483號《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文件和《江蘇省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操作指導規程》規定,對你們提出的相關問題答復如下:
一、蘇價服(2004)483號文中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的服務內容包含提供整套分階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結算報告及分項費用匯總表給業主,未包含最后的竣工結算審核。
對由施工單位提供的竣工結算書的審核需要雙方重新訂立結算審核合同后,重新按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
二、審核收費追加費以“項目核減額的絕對值加核增額之和為基數按5%的費率計算,核增額和核減額不抵銷。
三、造價變更合同收費,要經雙方協商,不能單方面變更。
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2013年12月23日